律师解答:
有营业执照是有补偿的。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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