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工商营业执照不需要赔偿,但应根据房屋面积和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拆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包括房屋建安重置价和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此外还需补偿设备搬迁、设备损坏、停产停业等费用。具体补偿标准因地而异。工厂拆迁需补偿房屋价值、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分析
一、拆迁有工商营业执照怎么赔偿?
拆迁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应当根据房屋的面积和房屋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补偿。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
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二、拆非居住房补偿规定内容是什么?
(1)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2)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3)除了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之外,非居住房屋,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工厂面临的拆迁,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而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补偿的项目内容,不仅仅是包括有工厂的房屋被拆迁的价值补偿,还包括有安置人员费用的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停产停业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进行补偿的。
结语
拆迁中,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不需要赔偿,但应根据房屋面积和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和设备损坏补偿等。对于拆除非居住房屋,应实行货币补偿,并补偿相关费用如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费用以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而定。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补偿的范围涵盖了房屋价值、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 经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应当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乡镇企业改变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业、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报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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