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和适用法律依据。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应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个人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
法律分析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若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发生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逾期未申请的,个人可以在一年以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结语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简单明了,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如材料不完整,社保部门将书面告知并接受补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逾期未申请的,个人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请注意,省级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社保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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