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opyright © 2019- 55sp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