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可分为完全、部分或无偿、有偿。
2、在我国仍处于不被允许的状态,但目前相关规定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效力层次偏低,无法达到规制的目的。世界各国对待的态度有所不同,但越来越多的国家从保护儿童利益的角度出发,倾向于承认所生儿童与委托父母间的法律关系。
3、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需求者提供了选择的可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则为提供了可能,逐渐被社会理解和接受。很多母亲迫于各种现实原因走上之路,是在特定情境下经过反复衡量、取舍后作出的选择。
4、近年来,我国出现多例案件,国家始终坚持违法的判断,但在某些案件中将亲权与监护权二分,在无法找到母亲的情况下,让有抚养能力的委托人保留所生孩子的监护权。
5、是较有争议的一种怀孕形式,而怀孕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全面性教育会从生育意愿、生殖权利、辅助生殖技术等角度对、怀孕等学习内容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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