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出申诉。在申诉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供书面通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一)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二)保险人提出的履行保险合同的条件或者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明显违反保险合同的条款或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三)其他依法应当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要求履行但被保险人不能提供书面通知的,可以不提供。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提出申诉,是否需要提供书面通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