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离婚后的工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后,离婚前的工资,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就包含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